壶关县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6个,实有干警33人。现有党组成员6名,员额检察官12名,检察辅助人员16名,司法行政人员5名,行政工勤2名。其他在职人员16名,其中聘用制书记员8名,公益岗位人员5名,临时聘用人员3名。
全院共有内设部门5个,分别是:办公室、政治部、第一检察部、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。
恢复建院以来,壶关县院发扬独有的“两把扫帚”精神,狠抓检察业务、队伍、管理不放松,先后荣获国家级荣誉17次,其中被高检院授予“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通令嘉奖集体”,并三次荣记“集体一等功”;2009年1月,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;2009年9月,被全国妇联授予“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;2011年6月,被中央政法委授予“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”荣誉称号;2014年4月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“集体一等功”;2018年2月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“2017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”荣誉称号;2020年10月,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;2021年6月,被中共山西省委授予“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”荣誉称号;2021年8月,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授予“节约型机关”荣誉称号。